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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沂市政府行政服务大厅首问负责制

发布日期:2009-6-5  

 

一、大厅各窗口实行“首问负责制”。首先接到来访、咨询或办理事项的窗口工作人员,要迅速、热情、负责地给予办事人或咨询人必要的指引、介绍或答疑等服务,使服务对方满意。
    二、对服务对象提出的咨询、投诉和业务办理等问题,无论是否属于本部门范围的事情,首先受到询问的工作人员要负责指引、介绍或答疑,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、拒绝或拖延处理时间。
    三、答复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时,要准确地把握政策,又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能当场处理的,要当场解决。不能当场处理或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,应该耐心向对方说明情况。做到:
  
(一)向对方说明原因,给予必要的解释。
  
(二)将来人带到或指引到相关部门办理。
  
(三)转告有关的承办人、电话号码或办事地点。
  
(四)以其他方式说明情况,令对方满意。
 四、首问负责的同志要态度热情、用语文明,杜绝服务忌语,杜绝“门难进、脸难看、话难听、事难办”的现象发生。
    五、“首问负责制”执行情况,列入窗口工作考核和评先树优。
六、发生拒绝、推诿或态度粗暴等现象,一经查实,对责任窗口和责任人进行教育,情节严重的给予批评和处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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